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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交通讓出行更便捷行動方案
(2017—2020年)
為加快落實《“十三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國發〔2017〕11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企業為主體的智慧交通出行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互聯網+”便捷交通發展,讓人民群眾出行更便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內容
(一)提升城際交通出行智能化水平。
1.拓展鐵路客運信息市場化應用。支持中國鐵路總公司研究鐵路客票系統有序開放條件,按市場化原則向社會提供列車車次、停站、余票、列車正晚點等客運信息,推動各類出行信息服務企業綜合多種運輸方式信息,形成“一站式”票務信息服務。
2.加快推進ETC拓展應用。制定發布《關于促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ETC)系統應用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不斷提升ETC安裝使用便利性,著重提升ETC客車使用率。研究推進標準廂式貨車使用ETC,探索ETC系統與車車通信、車路協同等智慧交通發展方向的深度融合,為用戶提供全 方位出行服務。鼓勵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高速公路運營主體探索ETC停車場應用,以及ETC在出租汽車、租賃汽車、公路物流等領域推廣應用。
3. 開展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深化推廣省域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逐步實現全國聯網售票。積極引導和推動客運站、出行信息服務企業推行非現金支付方式,加大自動售(取)票設備投放。
4.創新道路客運信息服務模式。鼓勵道路客運企業和出行信息服務企業利用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開展靈活、快速、小批量的道路客運定制服務,促進基于移動互聯網的道路客運定制服務產品有序規范發展。
5.推動水上客運信息服務發展。鼓勵和引導水路客運企業推進海峽、島嶼等重點水域客運聯網售票,率先在三峽庫區實現聯網售票,逐步拓展至渤海灣等水域。實施船員“口袋工程”。
6.實施民航互聯網+行動計劃。建設智能化新一代民航旅客服務系統(PSS)。支持民航運輸企業和出行信息服務企業研究突破海量異構數據存儲與整合、大并發在線交易快速響應、旅客價值挖掘、旅客個性化推薦等關鍵技術并進行產品研發集成。
7.推動開展智慧機場建設。引導和推動出行信息服務企業運用通信、GIS、GPS、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和大數據分析等先進技術,感知和定位服務對象,組裝服務信息,并在恰當時機、以恰當方式、推送恰當服務給恰當對象。鼓勵和支持機場運營主體開展智慧機場旅客服務示范。
8.推進旅客聯運信息服務建設。推廣實名制購票,加快完善電子客票標準規范。推進鐵路、道路、水運、民航等票務信息共享,引導和推動客運企業、出行信息服務企業提供旅客出行一站式購票應用服務。推動各種運輸方式在綜合客運樞紐互設自助售(取)票設備。
9.提升郵輪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構建集郵輪航線、船票銷售咨詢服務等于一體的郵輪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提升郵輪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信息發布、行業自律、信息服務方面的作用。
10.推進國際道路客運信息化建設。建設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與服務信息系統,完善國際道路運輸管理基礎數據庫,推廣部署應用系統,建立國際道路運輸監管體系,推進實現與口岸管理相關部門間的信息資源共享交換,提升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管理服務水平。
(二)加快城市交通出行智能化發展
11.建設完善城市公交智能化應用系統。深入實施城市公交智能化應用示范工程,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和企業力量,推動具有城市公交便捷出行引導的智慧型綜合出行信息服務系統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運行狀況監測、分析和預判,定期發布重點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指數。到2020年,國 家公交都市創建城市全 面建成城市公共交通智能系統。
12.推動城市公交與移動互聯網融合發展。鼓勵和引導城市公交運營主體大力推動城市公交一卡通互聯互通,加快推廣移動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技術在城市公交領域的應用,引導各市場主體研發推廣城市公交智能化服務APP,鼓勵和規范基于移動互聯網技術的個性化公交服務發展。
13.鼓勵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推動落實《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
14.鼓勵規范城市停車新模式發展。鼓勵基于移動互聯網的單位、個人停車位等資源錯時共享使用,推動智能停車信息服務產品在交通運輸行業有序規范發展。
(三)大力推廣城鄉和農村客運智能化應用
15.加強城鄉客運智能化應用推廣。加強城鄉客運服務一體化過程中的信息化建設,引導道路客運企業和出行信息服務企業加快信息開發應用,推動智能交通出行信息服務產品覆蓋范圍從城際、城市向鄉村拓展。
16.開展農村客運智能化應用示范。開發推廣農村客運APP,鼓勵和引導道路客運企業和出行信息服務企業在條件成熟、需求迫切地區推廣開展農村客運出行信息服務平臺示范。
(四)不斷完善智慧出行發展環境
17.深化出行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示范。推動相關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加快交通出行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充分利用以綜合交通出行大數據開放云平臺為代表的各類數據開放平臺,支撐各類出行信息服務產品的研發推廣。鼓勵各類主體利用開放信息資源開展出行服務創新。
18.加快出行信息服務領域標準規范建設。加快制定完善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城市軌道交通、聯程聯運、綜合交通樞紐信息化智能化技術標準。
19.促進交通旅游服務大數據應用。加強交通、旅游、氣象等跨部門出行信息資源共享,提升交通和旅游運行監測、協同管理、應急聯動能力,鼓勵和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探索,提高交通和旅游綜合信息服務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依靠市場主體力量推進
各項任務實施都應以市場為主體力量推進,借助市場競爭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為百姓提供豐富、精準的出行信息服務,鼓勵和規范社會資本進入出行信息服務市場。
(二)做好政府監管和服務
緊密跟蹤各類出行信息服務和互聯網出行新業態發展,做好相關發展政策制度、標準規范等研究工作,及時做好相關監管和服務工作,有序規范出行信息服務市場發展。
(三)加強政企合作交流
加強與出行信息服務市場主體的溝通交流,在資本合作、運營模式創新、信息資源共享開放等領域開展合作探索,總結推廣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合力營造出行信息服務市場良好環境。
(四)確保出行信息安 全
關注互聯網背景下出行信息服務的網絡安 全問題,確保全局性、規模化和涉及個人隱私的重要出行信息資源合法采集、可靠存儲、安 全傳輸和合規使用。